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陕
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8 号),
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338,637,570 股股份、向陕
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925,62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
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
的后续实施事项,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要求和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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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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