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在 2016 年 11 月 05 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 2016-118),并
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向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12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2:00;网络
投票时间:(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 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
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1.0242%。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67,169,58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1.0215%;通过网
络投票参会的股东 1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27%。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以
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1 《选举朱坤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朱坤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朱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6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34%。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78,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06%。
朱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温巧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温巧夫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林盛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林盛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李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孙进山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以
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1 《选举李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李易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袁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袁敏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李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李旺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以
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1 《选举安雨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89,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
安雨轩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朱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6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34%。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27,878,4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06%。
朱旭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胤宏、 周小兵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