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 9:00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 215 号 宁波新芝宾馆东楼 鸿腾厅
二、网络投票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 9:15-15:00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注意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人:董军副董事长
议 程 安 排
预 备 会 议
1、监事会主席报告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及有关人员情况,说明
会议的合法有效;
2、通过股东大会议程;
3、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人员名单。
正 式 会 议
1、审议《关于选举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 军
2、审议《关于选举丁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 军
3、股东代表发言
4、现场投票表决
----各股东(代理人)
5、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人:徐海良
6、宣读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人:黄敏辉
7、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告人:律 师
8、与会董事签署文件
9、宣布闭会
----报告人:董 军
会议议案一
关于选举胡敏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副董事长 董军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陈明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第
一大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及对胡敏先生任职资格审
查,认为胡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推荐
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本次会议选举。
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胡敏先生简历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胡敏先生简历
胡敏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嘉兴发电公司运行部巡检、团委书记、信息中心
主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
总经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总经理助
理、供应链(物流)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香港兴源投资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物流管理中心副
主任,浙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党委
书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胡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会议议案二
关于选举丁自强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副董事长 董军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方鹏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第
二大股东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推荐丁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及对丁自强先生任
职资格审查,认为丁自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
同意推荐丁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本次会
议选举。
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丁自强先生简历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丁自强先生简历
丁自强先生,1973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
程师。历任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副
主任,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秘书,绍兴电力局副局长、党委
委员,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现任
浙江华云电力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丁自强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