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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3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 O 一六年十一月
                 目         录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全体股东按 10: 比例派送红股,
另外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为每 10 股送、转 5 股。总股本由之前
的 1,576,081,909 股增加至 2,364,122,864 股,特此进行公司外资批准证书的变
更。
    原来: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4221.0909 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53387.10 万股
    变更为: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6331.6364 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80080.65 万股
    如本议案获得通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外资批准
证书以及工商备案登记等有关手续。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经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议案,请审议。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
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要点汇总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西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西
路 1515 号 11 楼                       路 1515 号 12 楼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1515 号 11 楼                          1515 号 22 楼
    第 六条 公 司注册 资 本为人 民币          第六条 公 司注册 资 本为人 民币
1,576,081,909 元。                     2,364,122,864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576,081,909 股均为普通股。           2,364,122,864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原条款不作变更。                          新增(三)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其它各条款序号依次变更。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经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议案,请审议。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注:《公司章程》修改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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