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 本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 】97号文核准,发行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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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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