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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8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以现场方式于 2016 年 11 月 18 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
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不断推进 “由设备制造商向‘产品+应用+服务’的综合提供商转
变;以合资合作联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平台,
向下游养护施工领域扩展;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
展战略的实施,公司需要经营资金的保障。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保证公司经营
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
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16年11月18日,郭松森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公司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5日;利率按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到期后公司
直接将该借款缴存至郭松森先生指定银行账户;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涉关
联交易亦需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届时郭松森先生将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贾艳女士因工作安排的原因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为
补足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增选万寿义先生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接替贾艳女士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召开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8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寿义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毕
业,管理学(会计)博士学位,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
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万寿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也均未在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万寿义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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