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在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
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萍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不断推进 “由设备制造商向‘产品+应用+服务’的综合提供商转
变;以合资合作联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平台,
向下游养护施工领域扩展;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
展战略的实施,公司需要经营资金的保障。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保证公司经营
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
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16年11月18日,郭松森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公司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5日;利率按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到期后公司
直接将该借款缴存至郭松森先生指定银行账户;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