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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8
国信 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鞍山 森 远路桥 股份有限 公司
               向关 联股东 借 款暨关联 交易的核 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鞍山森远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远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森远股份向关联股
东借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和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不断推进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设备制造
商向‘产品+应用+服务’的综合提供商转变;以合资合作联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平台,向下游养护施工领域扩展;积极参与城市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需要经营资金的保障。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保证公司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郭松森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郭松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其持有
公司118,19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郭松森先生与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公司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5日;利率按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到期后公司
直接将该借款缴存至郭松森先生指定银行账户;借款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将对公司整
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
    五、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
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5,000 万元。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决策
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
求,借款利率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此次公司控股股
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资
金,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
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为一年,利率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述关联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确定,关联交
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森远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后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关
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萍               张群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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