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14、15、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除正在办理2007年9月20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事宜外,没有涉及任何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