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住所
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科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
1
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大道 199 号
序号 配套融资交易对方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厦 A
1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座 10 层 1007 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征路 133 号
2 上海冉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56 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征路 133 号
3 上海哥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55 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4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录
目录 ............................................................................................................................... 1
释义 ............................................................................................................................... 2
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本次重组情况概要......................................................................................... 6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8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 8
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9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4
八、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17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20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21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6
十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保密事项....................................................... 30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34
重大风险提示 ............................................................................................................. 35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5
二、审批风险....................................................................................................... 35
三、标的资产中部分资产的权属瑕疵............................................................... 35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36
五、重组后上市公司经营和业绩变化的风险................................................... 36
六、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38
七、资本市场风险............................................................................................... 38
八、客户集中风险............................................................................................... 39
九、交易对方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4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40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0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43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4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2-2-1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重组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指
告书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报告书摘要、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指
组报告书摘要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本公司、上
指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四创电子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持有华东所 100%股权,
中国电科 指
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博微长安、标的公
指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司
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
华东所、资产注入
指 十八研究所),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博微长
交易对方
安控股股东
四创电子拟向华东所发行 A 股股份购买博微长安
本次交易、本次重
指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组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四创电子拟向华东所发行 A 股股份购买博微长安
指
资产 100%股权
拟注入资产、标的
指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资产
本次配套融资、本 四创电子在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指
次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冉钰投资管理中心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有限合伙)、上海哥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指
对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
理人)
中电科投资 指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2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冉钰投资 指 上海冉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哥钰投资 指 上海哥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裕达益通 指 北京裕达益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泰人寿 指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诚鼎 指 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飞鹏投资 指 霍尔果斯飞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汽公司 指 安徽长安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公司 指 安徽博微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公司 指 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国宇公司 指 江苏国宇高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
天禾律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重组规定》 指
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第 26 号》 指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财务顾问业务管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理办法》
四创电子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 指 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暨 2016
年 3 月 1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2-3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防科工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2-2-4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安徽四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其它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
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2-5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重组情况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四创电子拟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有的博微长安 100%股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四创电子拟向中电科投资、冉钰投资、哥钰投资、中信建投(作为“中信建
投定增财富 9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10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1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1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 23.18%,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
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重组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的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募集配套资金投向和总额的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正式方案相比重组预
案,对募集配套资金投向和总额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拟由上市公司实施的高频微
波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由标的公司实施的在建项目低空
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变,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000.00 万元不变。相应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由 70,628.00 万元调整
2-2-6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为 26,000.00 万元,参与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同比例缩减。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
与解答修订汇编》关于重组方案调整的相关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
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因此本次调减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
调整。
本次交易后,华东所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
易属于《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需
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15 年 四创电子 2015 年
项目 占比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及交易作价孰高 120,212.37 319,653.95 37.61%
营业收入 60,204.87 249,813.86 24.10%
净资产额及交易作价孰高 112,189.05 102,487.67 109.47%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112,189.05 万元,超过上市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
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
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华东所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中电科投资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2-7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控制权亦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
(一)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博微长安 100%股权。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2001 号),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112,189.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整体账面值 整体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博微长安 100%权益 39,359.34 112,189.05 185.04
上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
2016008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评估结果确定为 112,189.05
万元。
(二)加期评估情况
中水致远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
评报字[2016]第 2629 号)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标的资产加期评估结果
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整体账面值 整体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博微长安 100%权益 47,158.31 118,118.66 150.47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作价仍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
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未经国务院国资委另行备案。
2-2-8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华东所。
(三)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博微长安 100%股权。
(四)交易方式
由四创电子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博微长安 100%股权。交易对价
全部采用股份方式进行支付。
(五)交易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由具有相
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作出的,对标的资
产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2001 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博微长安 100%权益的评估值为 112,189.05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整体账面值 整体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博微长安 100%权益 39,359.34 112,189.05 185.0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水致远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
报字[2016]第 2001 号)已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水致远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博微长安 100%股权再次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2629 号),以确认标
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前
2-2-9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述《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 47,158.31
万元,评估值 118,118.66 万元,评估增值 70,960.35 万元,增值率为 150.47%,
比原评估价值增加 5,929.61 万元,标的资产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交易作价仍为 112,189.05 万元。
四创电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
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是否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六)定价基准日及发行股份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为四创电子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市场参考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四创电子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四创电子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股
份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61.68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格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四创电子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2-2-10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6 年 4 月 11 日,四创电子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6,702,04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因此,四创电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61.58 元/
股。
(七)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上述发行价格确定,若本次重组发行价格
由于除权、除息等原因发生调整,本次重组股份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其中,华
东所持有标的资产价值折合四创电子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金额,由华东所放
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 112,189.05 万元,按照
61.58 元 / 股 的 发 行 价 格 计 算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18,218,423 股。
(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方案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对象为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标
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1)四创电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四创电子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2-2-11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可调价期间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可调价期间为四创电子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四创电子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重组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1)可调价期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四创电子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盘点数(即 3,205.99 点)跌幅超过 10%。
(2)可调价期间内,上证军工指数(H50036.C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四创电子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盘点数(即 11,362.52 点)跌幅超过 10%。
自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上证军工指数(H50036.CSI)已达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
易日较四创电子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盘点
数(即 11,362.52 点)跌幅超过 10%的条件。
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触发调价条件。上市公司当前股价处于发
行价格以上,上市公司对发行价格暂无调价安排。上市公司后续将基于二级市
场价格走势情况,在审慎考虑和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审议调价
事项。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
5、调价基准日
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内,上述“调价触发条件”中(1)、(2)项条件满
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四创电子董事会有权在 7 个自然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2-2-12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变,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调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四创电子由于除息、除权等原因发生调
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其中,华东所持有标的资产价值折合四创电
子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金额,由华东所放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
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交易中,华东所以标的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华东所将不转让在四创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四创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四创电子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
东所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四创电子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华东所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持
有的四创电子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也不由四创电子回购该等股份。如该等股份由于四创电子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四创电子股份同时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
行锁定。
所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2-2-13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和上证所的有关规则办理。
(十)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过渡期间(即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损益,由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交割
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予以确认。过渡期间,标的公司运营
所产生的利润由四创电子享有;运营产生的亏损由华东所承担,华东所应在上述
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四创电子进行弥补。
(十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标的公司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上市公司享有。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中电科投资、冉钰投资、哥钰投资、中
信建投(作为“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9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1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定增财富 1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
建投定增财富 1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等 4 位投资者。
(三)交易方式
中电科投资、冉钰投资、哥钰投资、中信建投等 4 位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参与
认购。
2-2-14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交易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比例为 23.18%,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最终确定
为 61.68 元/股。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四创电子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
果向上进位并精确到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6 年 4 月 11 日,四创电子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6,702,04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因此,四创电子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61.58
2-2-15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元/股。
(六)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26,000.00 万元,按照 61.58 元/股的发行价
格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222,146 股。
其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最终认购股数折合四创电子发行
的股份数量不是整数的,则相应取整数精确至个位,认购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中
折合不足一股的金额,由四创电子无偿获得。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序号 认购方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认购股份数量
1 中电科投资 36,812,596 597,801
2 冉钰投资 73,625,191 1,195,602
3 哥钰投资 29,450,076 478,240
4 中信建投 120,112,137 1,950,503
合计 260,000,000 4,222,146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由于除息、除权等原因发生调整,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股份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的股
份数量为准。
2016 年 11 月 17 日,四创电子召开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改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方案做出如下修改: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若发生由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自
身原因导致其不符合认购条件或者不能按时足额认购等情形的,该认购方将不
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七)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上证所的规则办理。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2-2-16
四创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不转让在四创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
(八)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在
建的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6,399.70 26,000.00
合计 26,399.70 26,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
由博微长安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博
微长安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