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
年8月1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8月25日披露了《重
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后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
201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9月8
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2016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并于2016年10
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10月2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10月31日,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停牌期满后申
请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并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该事项,于2016年11月1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1月8日、
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但是,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公司
未来发展影响重大,且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
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
组预案。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
年11月18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此,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证券自2016年11月18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
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
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
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
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
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
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