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宜,因此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本次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的交易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简称:格力电器、代码:000651)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申请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转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1)。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073)。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收到珠海银隆发出的书面告知函,被告知调整后
的交易方案未能获得珠海银隆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珠海银隆基于表决结果决定终
止本次交易。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珠海银隆定位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企业”,以国际前沿的钛酸锂材料、电
池的技术研发和制造能力为核心,进行钛酸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配
套充电设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覆盖新能源全产业链的综合型新能源企
业。
公司拟向珠海银隆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珠海银隆 100%股权,交
易完成后,珠海银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表决结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建议,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
时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珠海银隆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协商,并结合中小
投资者的意见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督促中介机构对调整方案进行论
证,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督促珠海银隆以及各交易对方加快进度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77 号)、《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78 号)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并回复。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
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事项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收到珠海银隆发出的书面告知函,被告知调整后
的交易方案未能获得珠海银隆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珠海银隆基于表决结果决定终
止本次交易。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改善公司
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四、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告
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证券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
开市起复牌。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
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