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国机精工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国机精工有限公司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可促进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加快轴研科技 与国机精工的业务融合,缩短轴研科技收购国机精工之后的工作安排 过渡周期。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对该交易,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宋晓刚 刘长华 2016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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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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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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