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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问题的自查报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6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问题的自查报告
                                 (修订稿)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依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以下简称“《监管政策》”)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
求,对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炒地、闲置用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
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因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范围
       公司本次自查的范围为报告期内,即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仅有其子公司
云南世博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兴云”)主营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经
营。
       公司对报告期内世博兴云已完工、在建以及存在销售(包括尾盘销售)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涉及用地以及其他未开发土地(含拟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的具体
项目范围如下表:
 序号            开发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1               世博兴云                高新佳园(U族部落)         已完工
   2               世博兴云                  世博生态城二期            已完工
 序号         开发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3            世博兴云                  世博生态城三期           已完工
   4            世博兴云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已完工
   5            世博兴云                世博生态城-鸣凤邻里         拟建
二、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自查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闲置土地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闲置办法》”)第二条规定,下列情形
构成闲置土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
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2、闲置土地认定
    《闲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
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情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闲置办法》第十二条和十三条
规定处置:
    (1)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
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
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
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3)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4)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5)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6)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具体自查结果
      1、在建和完工项目涉及土地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情形
      世博兴云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或完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国有土地有偿使
                                                         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土地出让
序                 合同约定    实际开工                  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                          使用土地证号
号                 开工时间      日期                    是否超过出让合同约
                                              时间
                                                         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
                                                                一年
     高新佳园(U                                                              昆国用(2004)
1                   未约定     2005.11.18   1993.12.24           是
       族部落)                                                                 字第00235号
                                                                              昆国用(2004)
     世博生态城                                                               第00371号、昆
2                   未约定     2007.07.01   2004.08.05           是
         二期                                                                 国用(2004)第
                                                                                  00384号
     世博生态城                                                               昆国用(2004)
3                   未约定     2008.07.01   2004.08.05           是
         三期                                                                     第 00371
     世博生态城-   2013.04.2                                                  昆国用(2012)
4                               2013.03     2012.04.28           否
       低碳中心       8                                                           00262号
     注:上表中报告期外建成项目在报告期内存在车库等尾盘销售情形,故纳入核查范围。
      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以上 4 个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具体如下:
      (1)高新佳园(U族部落)
      高新佳园(U族部落)项目所使用土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世博兴云于1993
 年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房屋开发办公室签订《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取得,合同内容并未约定地上建设项目开工时间,
 且此时尚未出台关于闲置土地相关管理规定。
      2005年4月25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世博兴云核发了昆高开
 委复〔2005〕84号《关于云南世博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高新佳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
的 批 复 》( 以 下 简 称 “ 批 复 ”), 批 复 第 九 条 载 明 :“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 18 个 月
(2005.6-2006.12)”。
     高新佳园(U族部落)项目于2005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2006年12月5日竣工,
并于2007年5月8日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该项目虽实际开工时间晚于批复时间,但竣工时间在项目批复的时间内,未影
响项目进度,并最终取得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属于闲置土地情形。
     (2)世博生态城二期、世博生态城三期
     世博生态城二期、世博生态城三期项目使用的土地,为云南旅游控股子公司世
博兴云于2004年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昆国土资
(2004)合同字第300号)后取得。该出让合同未约定动工建设时间。
     世博生态城二期项目从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期间陆续开工,于2008年陆续竣
工验收;世博生态城三期项目从2008年7月1日陆续开工,于2009年11月30日完成竣
工备案。
     以上两个项目实际开工建设时间距离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间超过1年,但因为出
让合同中并未约定开工建设时间,且以上两个项目已经竣工并销售,不属于闲置土
地情形。
     (3)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所占土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世博兴云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 昆明市
2012044 号)后取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合同约定本宗土地建设项目在 2013
年 4 月 28 日前开工,项目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低碳中心项目实际于 2013 年 3 月开始破土
动工,未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不属于闲置
用地情形。
     2、未开发土地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情形
     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世博兴云尚有 33 宗土地未开发,分别于 2004 年 8
月 5 日、2005 年 11 月 7 日、2005 年 11 月 16 日三批次取得。
       (1)位于昆明世博新区核心区范围的 32 宗土地
       2004 年 8 月 5 日,世博兴云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昆国土资(2004)合同字第 300 号),取得出让土地共计 23 宗。除去已进行项
目开发的土地外,尚余 13 宗土地未进行开发,土地证相关信息如下:
                                                                证载面积      土地证
序号        土地证号                座落             宗地编号
                                                                (㎡)      取得时间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1                                                   07-11-71   27,922.7
            00372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2                                                   07-11-72   10,680.7
            00373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3                                                   07-11-73   22,217.7
            00374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4                                                   07-11-74   31,985.0
            00375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5                                                   07-11-75    8,821.5
            00376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6                                                   07-11-76   11,304.7
            00377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7                                                   07-11-77   27,671.1
            00378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8                                                   07-11-78    6,828.3
            00379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9                                                   07-11-79   26,925.9
            00380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10                                                  07-11-84    3,146.3
            00381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11                                                  07-11-90    9,041.1
            00382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12                                                  07-02-36    3,713.7
            00385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昆国用(2004)第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                          2004年8月13
 13                                                  07-11-86   32,011.2
            00386号          镇刘家营村、云山村                                 日
      注:上述昆国用(2004)第 00386 号土地为云南旅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鸣凤邻里项目所需土地。
       2005 年 11 月 16 日,世博兴云与世博旅游集团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该合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由世博旅游集团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与昆明市国土资源
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昆国土资出(2004)合同字第 321 号)后取得),
世博兴云取得转让土地合计 19 宗,截至目前均未开发。该 19 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                                                        证载面积
         土地证号              座落           宗地编号                 土地证取得时间
号                                                          (㎡)
      昆国用(2006)第
 1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9    3,091.80      2006年3月
          00080号
      昆国用(2006)第
 2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51   16,507.40      2006年3月
          00081号
      昆国用(2006)第
 3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9    2,001.80      2006年3月
          00082号
      昆国用(2006)第
 4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0    1,909.00      2006年3月
          00098号
      昆国用(2006)第
 5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5    2,000.10      2006年3月
          00100号
      昆国用(2006)第
 6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8    2,034.20      2006年3月
          00101号
      昆国用(2006)第
 7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4    2,026.60      2006年3月
          00102号
      昆国用(2006)第
 8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6    2,000.00      2006年3月
          00103号
      昆国用(2006)第
 9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4    1,999.80      2006年3月
          00104号
      昆国用(2006)第
10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5    2,005.10      2006年3月
          00105号
      昆国用(2006)第
11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3    7,333.20      2006年3月
          00106号
      昆国用(2006)第
12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1    1,702.30      2006年3月
          00108号
      昆国用(2006)第
13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3    2,009.60      2006年3月
          00109号
      昆国用(2006)第
14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6    2,017.90      2006年3月
          00110号
      昆国用(2006)第
15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2    1,969.10      2006年3月
          00111号
      昆国用(2006)第
16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37    2,015.10      2006年3月
          00112号
      昆国用(2006)第
17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26   118,705.90     2006年3月
          00114号
      昆国用(2006)第
18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8    2,000.00      2006年3月
          00115号
      昆国用(2006)第
19                       昆明市金马镇云山村   07-11-147    2,000.00      2006年3月
          00116号
     2010年11月8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向世博兴云下发了《限期开工通知书》,
“根据昆明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四、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对
你公司位于昆明官渡区金马镇刘家营村、云山村(13宗)、昆明官渡区金马镇云山村
(19宗)土地,做出如下审批意见:闲置时间超过两年,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不
作处罚。由区政府下达《限期开工通知书》,限期开工建设。现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
通知之日起,1年时间以内,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将严格
按照闲置土地进行处置”。
    上述32宗地块处于昆明世博新区核心区范围,是将昆明世博新区打造为旅游型
城市综合体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重要资源。根据昆明市政府指示,世博旅游集团
于2010年底受托启动了《世博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控规》”)
的编制工作,并于2011年5月完成后按程序上报审批。由于《控规》未通过审查,2011
年10月11日,世博旅游集团向昆明市人民政府上报《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关于世
博生态城596亩土地延期开工的请示》(云博旅司发〔2011〕151号),“由于受规划等
因素的影响,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已不具备该条件和可能,特恳请昆明市人民政
府予以理解和支持,批准596亩土地再延期一年开工建设”。2011年10月22日,昆明
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根据省政府把世博作为旅游试验区的要求,世博在调整相关
规划并待批,建议同意延期”。
    2012年10月15日,世博旅游集团向昆明市人民政府上报《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
团关于世博生态城596亩土地延期开工的请示》(云博旅司发〔2012〕181号),昆明
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同意。
    2013年12月6日,世博旅游集团向昆明市人民政府上报《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
关于世博生态城596亩土地延期开工的请示》(云博旅司发〔2013〕220号),世博旅
游集团编制的《昆明世博新区旅游业发展改革综合试点总体规划编制》于2013年7月
取得省政府批复同意,《控规》正按照省政府、盘龙区政府、昆明市规划局的意见调
整充实。《控规》获批是项目开工建设的一项基础条件。由于《控规》审批层次高、
环节复杂,且规划审批后项目研究及建设的各种报批报建手续较多,开工时间难以
确定,世博旅游集团恳请市政府继续予以理解和支持,批准世博生态城596亩土地在
《控规》获批后2-3年内开工建设。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同意“世博新区核心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后,世博旅游集团务必在1年内开工建设世博
生态城596亩土地”。
    2015年7月30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对世博兴云出具了《闲置土地处置意见
书》,“上述地块超出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未动工,历届闲置土地清理过程中经认定为
政府原因,处置方式为延期开工,在世博片区控制性规划获批后一年内开工,请你
公司在取得获批文件后尽快到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部门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开
工时间,办理延期开工手续”。
     昆明市规划委员会于201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盘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成
果》,并于2015年1月4日起在昆明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2016年1月18日,昆明市
人民政府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中心城区盘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含
世博分区)的批复》;2016年3月8日,昆明市规划局于网站公示了《昆明中心城区盘
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含世博分区)》。世博兴云32宗土地在获得世博片区控制
性规划审批手续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已获得昆明市政府批准,世博兴云32宗土地暂时
未予开发不属于闲置土地情形。
     2015年12月23日,世博旅游集团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报送《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
团关于世博生态城548亩土地分期开发的请示》(云博旅司发[2015]208号),由于未开
发土地分块较多,区域跨度大,涉及31宗土地(尚未开发土地涉及32宗,其中昆国
用(2004)第00386号土地为云南旅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鸣凤邻
里项目所需土地,已经取得立项、环评、用地规划条件等文件,开始开发的前期工
作),难以一并开发建设,世博旅游集团申请对上述土地采取分期开发方式进行建设。
     (2)昆国用(2004)01990 号地块
序
         土地证号            座落       宗地编号   证载面积(㎡) 土地证取得时间
号
      昆国用(2004)第
 1                       世博园东北侧   69-02-05     90,081.77    2006年8月15日
          01990号
     世博兴云持有的昆国用(2004)01990号地块,是国际会展中心绿化项目补偿用
地。是昆明市政府根据2004年2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6期,依法核
给省园艺博览集团公司(世博旅游集团前身)150亩用地指标作为补偿。同时此次会
议决定:“对99世博会后期征用的后续发展用地纳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的历史
遗留问题予以统筹解决”。2004年4月1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通知第52期明
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安排给省园艺博览集团公司的150亩补偿用地,由市规划
局、市国土资源局抓紧完善有关手续”。
    2005年8月21日,昆明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完善用地手续领导小组办公室向
世博兴云下发了《昆明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完善用地手续缴费通知书》(完费字
〔2005〕第〔0276〕号),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拟同意世博兴云“国际会展中
心绿化项目补偿用地(世博佳园)项目”在补齐相关要件后,可以完善该项目土地
的用地手续。世博兴云及时缴纳了土地出让款、契税等相关税费,于2005年11月7日
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昆国土资完善〔2004〕0427
号),并于2006年8月15日取得昆国用(2004)第01990号《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
出让合同中,未约定项目开工建设时间。
    2009年9月15日,昆明市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颁布了《关于昆明市完
善用地中已出让土地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
凡属于昆明市2004年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完善用地工作中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
证》,且经2008年市、县(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审批为“按现行城市
规划期建成”和“纳入国有存量用地监管,可以办理后续手续”的使用权人,按规
定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世博兴云持有
的昆国用(2004)01990号地块属于前述规定应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范畴。世
博兴云应当就前述土地向政府部门申请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但由于本宗土地涉及
的昆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更,一直处在重新编制过程中,至今尚未完成相关批准程
序,本宗土地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无法计算,因此无法办理相关建设的后续程序,至
今处于搁置状态。
    综上,昆国用(2004)01990号地块至今未能开发建设系由于政府部门变更昆明
市总体规划所致,不属于闲置土地情形。
    (三)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处置
办法》认定的闲置土地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炒地违法行为的自查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五条》”)
第五条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 39 条
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具体自查结果
    公司查阅了自查范围内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统计表、销售合同、开发成
本明细表等资料,并实地查看了上述项目,访谈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1、高新佳园(U 族部落)工程
    高新佳园(U 族部落)使用土地为云南旅游控股子公司世博兴云于 1993 年签订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昆高地房办[93]合同字第
12 号)后取得。经自查,该项目用地经出让取得后用于项目开发,已经支付全部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在预售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
《国五条》及《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炒地行为。
    2、世博生态城二期、世博生态城三期
    世博生态城二期、世博生态城三期项目使用土地为云南旅游控股子公司世博兴
云于 2004 年签订的昆国土资(2004)合同字第 300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后取得。经自查,该项目用地经出让取得后用于项目开发,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
权出让金,在预售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国五
条》及《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炒地行为。
    3、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所占土地系云南旅游控股子公司世博兴云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 CR53 昆明市 2012044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取得。经
自查,该项目用地经出让取得后用于项目开发,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预售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国五条》及《房
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炒地行为。
    4、其他未开发土地
    世博兴云其他未开发土地中有 13 宗土地系世博兴云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昆国土资[2004]合同字第 300 号)取得,有 19 宗土地
系世博兴云与世博旅游集团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昆国土资出[2004]合
同字第 321 号)取得,有 1 宗土地系世博兴云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昆国土资完善[2004]0427 号)取得。世博兴云已经支付上述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价款,现均无对外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国五条》及《房地产
管理法》所规定的炒地行为。
     (三)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炒地行为。
四、关于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的自查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 号,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生效)(以下简称“《53 号文》”)第一条第
(一)款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 10 日内一次性
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53 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地要加大对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查处力度。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
房源对外公开销售,要严肃查处。
     (二)具体自查结果
    公司查阅了云南旅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统
计表、销售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查询了住建及物价主管部门网站,与公司负责人
进行了面谈。经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兴云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项目,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2014 年 8 月 8 日先后取得 C 幢、A 幢和 B 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于 2014 年 7 月
开始销售已经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该项目性质为办公和商业,不属于《国五
条》和《53 号文》规定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53 号文》规定的捂盘惜售行为。
    除上述项目,报告期内未涉及其他项目的开盘销售,少量销售了剩余房源和车
库等房产,不存在捂盘惜售行为。
     (三)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捂盘惜售行为。
五、关于是否存在哄抬房价行为的自查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五条》第五条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53 号文》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
发企业要在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
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53 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地要加大对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查处力度,对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
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具体自查结果
       公司查阅了云南旅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统
计表等相关文件资料,查询了住建及物价主管部门网站,访谈了世博兴云高级管理
人员。经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兴云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项目,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2014 年 8 月 8 日先后取得 C 幢、A 幢和 B 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于 2014 年 7 月
开始销售已经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该项目性质为办公和商业,不属于《国五
条》和《53 号文》规定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国五条》和《53 号文》规定的哄
抬房价行为。
       除以上项目,报告期内销售的其他项目的剩余房源和车库等房产,均执行商品
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不存在故意采取畸
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三)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哄抬房价的行
为。
六、关于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及相应整
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的自查
       (一)具体自查结果
       公司查询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
息,公司无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自查结论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
惜售或哄抬房价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涉及因此而采
取整改措施和取得整改效果的情况。
七、总体结论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房地产业务不存在炒地及闲置用地、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的承诺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云
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均承诺云南旅游已披露其在报
告期内(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
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如云南
旅游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
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云南旅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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