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公司”)因筹划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1727.SH)自 2016 年 8 月 31 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已出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128 号文》的规定,对上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符合客观事实。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的股价涨跌幅情况,以
及同期 WIND 电气设备指数(代码:882210.WI)和上证 A 指指数(代码:
000002.SH)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海电气 WIND 电气设备 上证 A 指
日期
A 股股价(元/股) 指数(点) 指数(点)
2016 年 8 月 3 日(开盘价) 8.11 4,741.50 3,117.99
2016 年 8 月 30 日(收盘价) 8.42 4,962.59 3,218.71
涨跌幅 3.82% 4.66% 3.23%
公司 A 股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3.82%,扣除上证 A 指上涨 3.23%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0.59%;扣除 WIND 电气设备指数上涨 4.66%因素后,波动
幅度为-0.84%。
综上,上海电气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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