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不
迟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23 兰花科创 2016/11/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 2288 号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人:田青云 焦建波
联系电话:0356-2189656
传真:0356-21896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兰花科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