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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顺
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4号文核
准,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97,619,047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7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99,999,995.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430,397.26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7,569,598.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8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907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3,150,076.32元,合计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413,150,076.3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4,419,522.26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计划,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设定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最高额度10亿元,该额度将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
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于 12 个月以内的稳健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仅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六)投资授权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工作是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正常周转。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投资理财操作;
     (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三)独立董事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独
立意见。
     (四)监事会应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二)历次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截至公告日,正在进行中的
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投资期限                    预计年
序                  投资金额                                               预计收益
         签约方                                        产品类型   化收益
号                  (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元)
                                                                    率
     上海浦东发展    16,000
                                                       保证收益
1    银行股份有限   (已赎回 1   2016-8-1    开放式               2.20%    578,575.30
                                                          型
     公司太仓支行    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
                                                      保证收益
2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16-10-9    2016-12-10              2.70%    236,712.32
                                                         型
     港区分理处
    上海浦东发展
                                                      保证收益
3   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2016-10-19   2016-11-23              2.55%    230,547.93
                                                         型
    公司太仓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保证收益
4   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2016-11-2    2016-12-7               2.60%    235,068.47
                                                         型
    公司太仓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保证收益
5   银行股份有限   5,000    2016-11-4    2016-12-9               2.60%    117,534.24
                                                         型
    公司太仓支行
    总额       36,000       -            -           -        -      1,398,438.26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
述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了解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顺风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
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顺风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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