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7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昌九
生化”)接到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通知,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工投”)拟筹划涉
及昌九集团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7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
《昌九生化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根据《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昌九生化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通知》
(赣工投字[2016]111号),确定赣州工投拟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
昌九集团85.4029%股权,该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昌九生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停牌期间,赣州工
投就公开转让股权事项一直保持与有关部门沟通,目前尚未取得国资监管机构对该
事项的书面批复文件。鉴于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份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4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