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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0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87,367,844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44.6254%;
    其中议案 1-12、14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967,844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23.3330%;议案 13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7,367,844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44.6254%。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47,823,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其中议案 1-12、14 有
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762,344 股,占公司总股
数的 23.2841%;议案 13 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7,162,344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44.576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5,5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0489%。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
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实
质条件。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
寿”)(前述各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119,220,305 股股份及支
付现金 131,500.00 万元购买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合计持有的武汉帕太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帕太”)100%股权(包括赵佳生持有的武汉帕太 60.41%
股权、赵燕萍持有的武汉帕太 7.55%股权、刘萍持有的武汉帕太 7.55%股权、华夏人寿
持有的武汉帕太 24.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帕太 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
寿。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0,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06%;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6,9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54%;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合
计持有的武汉帕太 100%股权(包括赵佳生持有的武汉帕太 60.41%股权、赵燕萍持有的
武汉帕太 7.55%股权、刘萍持有的武汉帕太 7.55%股权、华夏人寿持有的武汉帕太 24.49%
股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3、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 1590 号《资产评估
报告》,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 263,126.25 万元。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
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前述评估值确定为 263,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4、现金支付方式
    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131,500.00 万元,用于收购赵佳生、赵燕萍、
刘萍合计持有的武汉帕太 50%股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且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到位后 5 日内,由公司向赵佳
生、赵燕萍、刘萍支付现金对价的 40%,合计支付现金 52,600.00 万元,其中向赵佳生
支付 42,080.00 万元,向赵燕萍支付 5,260.00 万元,向刘萍支付 5,260.00 万元。
    (2)在武汉帕太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95%的情况下,由公司
于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赵佳生、赵燕萍、刘萍支付现金对价的 30%,合计支付现金
39,450.00 万元,其中向赵佳生支付 31,560.00 万元,向赵燕萍支付 3,945.00 万元,向
刘萍支付 3,945.00 万元。若武汉帕太 2016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95%,则支付金额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的相关约
定调整后执行。
    (3)在武汉帕太 2016 年、2017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95%
的情况下,由公司于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赵佳生、赵燕萍、刘萍支付现金对价的
30%,合计支付现金 39,450.00 万元,其中向赵佳生支付 31,560.00 万元,向赵燕萍支
付 3,945.00 万元,向刘萍支付 3,945.00 万元。若武汉帕太 2016 年、2017 年累计实现
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95%,则支付金额应参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
《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调整后执行。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7、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8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10.53 元/股),经协议各方协商确认为 11.03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
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8、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的最终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各方发行的股份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的交易对方各自所持的武汉帕太的股权比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总股数不足 1 股的,按 0 股计算。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公司本次拟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 119,220,305 股,
其中向赵佳生发行 48,665,729 股、向赵燕萍发行 6,080,235 股、向刘萍发行 6,080,235
股、向华夏人寿发行 58,394,106 股。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
数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9、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帕太股东赵佳生、赵燕萍、刘
萍、华夏人寿。发行对象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武汉帕太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包
括赵佳生持有的武汉帕太 20.41%股权、赵燕萍持有的武汉帕太 2.55%股权、刘萍持有的
武汉帕太 2.55%股权、华夏人寿持有的武汉帕太 24.49%股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武汉帕太(合并报表层面)截至交易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不做分配,于交易完
成后由公司享有。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1、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交易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止,武汉帕太(合并报表层
面)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按照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武汉帕太(合并报表
层面)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赵佳生、赵燕萍、刘萍按照本次交易前
持有的武汉帕太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武汉帕太出资额的比例承担,赵佳生、赵燕萍、刘
萍应当在确定期间损益的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
向公司补偿。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0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交
割手续。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3、锁定期安排
    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力源信息股份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至股份解禁期满之日止,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武汉帕太现有股东应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力源信息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4、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力源信息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6 年 8 月 26 日)。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
场参考价,并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10.53 元/股)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发行价
格确定为 11.03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生效条
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者虽获证监会核准但未能实施,则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将停止实施;如本次购买资
产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未能实施,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事宜亦将停止实施。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1,500 万元,根据发行价格 11.03 元/股计算,
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119,220,305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和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5、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高惠谊、烟台清芯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海厚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设立并管理的海厚泰契约型私募基金陆号、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设立并管理的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九泰基金锐源定增资产管理
计划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
上市交易,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
排进行锁定。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7、拟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31,5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若力源信息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次交易前,配套融资认购方高惠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赵马克先生配偶之母,除此之外,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赵佳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赵燕萍、刘萍将合计持有公司超过 5%的股份,华夏人寿将持有公司超过 5%的股份。
上述事项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发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述交易对方构成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115,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武汉帕太已取得与其业务相关的资质、许可证书;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报批
事项已在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合计持有的武
汉帕太的 100%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
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967,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823,9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同意公司与赵佳生、赵燕萍、刘萍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967,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823,9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6、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业绩
承诺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同意公司与赵佳生、赵燕萍、刘萍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967,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823,9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高惠谊、烟台清芯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967,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823,9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967,844 股,其中
赞成票 97,852,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818%;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7,708,1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本项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马克先生(持有公司 89,400,000 股)在本次投票
中回避表决。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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