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上午十点 三十分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 1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 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 风险警示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备查文件: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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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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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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