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李恒宇先生主持,并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
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