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016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贵州省务川县污水处理第三方治理建设PPP(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贵州省投资务川县污水处理第三方治理建设 PPP(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项目总规模 2.02 万吨/日,总投资 19,111.8 万元,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含建设期);
    2、同意公司与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
在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成立项目公司务川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
册为准),注册资本 7,64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966 万元,持有其 65%股
权,务川水投出资 2,674 万元,持有其 35%股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务川县污水处理
第三方治理建设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南市袁
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参与收购淮南市顺通污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整体收购价格拟为挂
牌底价882.0001万元,其中,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挂牌底价
为882万元;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挂牌底价为1元;
    2、同意公司在北京产交所摘牌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并完成
交割后,按照股权比例对其增资。增资后,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由 525 万元人民币增至 3,5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增资 2,700 万元,增资后
持有其 90%股权;谢波增资 300 万元,增资后持有其 1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2,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2,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3,6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2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