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
业公司”)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 号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地税一稽罚
告[2016]10021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 2016-035。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 2016-047。
通过税务局稽查及自查,药业公司认识到在 2009 年-2015 年期间,收受上海奇
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公司咨询费等发票的处理上存在有不规范行为的地方。药
业公司现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自行缴纳税款 18,269,285.94 元,该缴纳税款计入 2016
年度的损益,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