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本
次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或“标的公司”)的交
易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经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拟继续推进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公司证券(简称:格力电器、代码:000651)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现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相关调整事宜尚需取得交易各方一致同
意,具体交易方案要素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公司申请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转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
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即在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
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
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
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仍未能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交易方案并导致终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本公告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