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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2011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8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生态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2011 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43 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注: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公司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民族证券对报告中
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民族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民族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400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
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1.80 亿元。
二、发行人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凯迪生态”、“公司”)。
三、债券名称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公司债券”、“本
期债券”)。
四、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为“11 凯迪债”,证券代码为“112048”。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1.80 亿元。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5%,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5 年内固定不变。
九、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发行首日及起息日
    2011 年 11 月 21 日。
十一、付息日
    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为回售
部分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兑付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
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五、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第二章 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16 年至今累计新增
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 33.82 亿元,占公
司 2015 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为 42.62%,超过了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40%,属于《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上述借款主要系公司发行公
司债券、融资租赁借款、银行贷款所致,该等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债务结构,未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受托管理人基于审慎判断的原则,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新增借款金额较
大的相关风险,后续将实时关注发行人该类及其他风险状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
人职责,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2016 年度)》之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1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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