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开通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同意开通财达证券等会员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深 证会〔2016〕330 号),同意开通我公司相关交易单元的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 权限。 我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开通后的 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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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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