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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419,875,926 的 0.0019%。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995 元/股。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0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19,875,926 股变更为
419,867,926 股。
    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4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
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公司 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5 年 1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1 月 7 日。同日,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5 年 1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28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218 万份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 218 万股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市流通。
    6、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期权(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可自主行权(解锁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完成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之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业绩
    考核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行权(解锁),如行权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行
    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限制性股票则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以激励
    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此,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
    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
    议案》,结合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的可行权/解锁人员名单判断,激励对象
    丁晖、闫勇只满足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50%的资格;其他考核
    范围内的激励对象均完全达标,因此,公司拟将激励对象丁晖已授予未获准行权
    的4,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将激励对象闫勇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期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8,000股限制性股
    票并注销,公司应以3.995元/股回购价格,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共计人
    民币31,960元。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419,875,926 的 0.0019%。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闫勇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31,960 元。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
    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 3-00046 号验资报告。2016 年 11 月 02 日公司已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11 月 04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9,875,926 股
    变更为 419,867,926 股。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              变更后
      股份类型                     占股本总额    增减(+、                 占股本总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740,721        34.47%     -8,000    144,732,721        34.4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77,405,721        18.44%     -8,000    77,397,721         18.4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56,728      3.54%            14,856,728        3.54%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62,548,993    14.90%    -8,000   62,540,993      14.90%
4、外资持股            67,335,000    16.04%             67,335,000      16.0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67,335,000    16.04%             67,335,000      16.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135,205   65.53%             275,135,205     65.53%
1、人民币普通股        275,135,205   65.53%             275,135,205     65.5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19,875,926   100.00%   -8,000   419,867,926     100.00%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0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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