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 通知》(浙经信办[2016]116号)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经信委《关于下达2016 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6]34号),杭州中恒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对公司 2015年在云工程和云服务领域建设的以能源互联网为研发方向的省级重点企业 研究院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5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助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2016年度当期损益。该 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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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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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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