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诚药
业”)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收到股东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投
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金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6,495,68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5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金业投资投资资金计划。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
起人股份。
(三)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5,29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处理。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七)金业投资承诺情况
1、金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
承诺: 金业投资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2、金业投资后续追加锁定的承诺:
1)2013年5月20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业投资的承诺函,承诺对其所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解禁后,自愿追加限售期半年,即金业投资持有的
21,532,500股限售股于2013年5月27日解禁变为无限售流通股后,自愿继续锁定
半年(即自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11月26日)。
2)2013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业投资的承诺函,承诺对其所持公
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自限售到期日即2013年11月26日起,自愿追加限售期半
年,金业投资持有的3,445.2万股限售股于限售期截止日即2013年11月26日后,
自愿继续锁定半年(即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5月26日)。
3、金业投资在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自2015年7月1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
公司股票。
4、金业投资在公司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管理层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未来6
个月内(即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金额的本公司
股票。其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金业投资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
(一)金业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金业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