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并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议案未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拟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格力电器,证券代码:000651)
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此外,2016 年 10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16]第 17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并要求于 11 月 4 日前书面答复。
停牌期间,公司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认真研究,
并初步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本次交易的利益相关方众多,包括珠
海银隆 21 名股东和配套募集资金 8 名认购对象,交易方案还涉及众多交易细节,
而每个交易细节均要与上述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协商,所需时间较长。鉴于前述
事项尚未确定,公司申请延期至 11 月 7 日(星期一)书面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关注函,同时申请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公司将抓紧时间与各交易对方商议确定后续安排,尽快书面答复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关注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得
到各方认可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
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