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16 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 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合并 口径)较上年末借款余额(合并口径)增加 55.82 亿元,超过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0%。累计新增借款主要为公司 2016 年发行公司债券 28.7 亿元及子公司新增银行、信托等借款所致。 上述新增借款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有明确还款来 源,对公司偿债能力无明显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上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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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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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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