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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
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7 份,实收董事表决票 7 份。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四期发行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2015年10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
函[2015]549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首期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已于
2016年1月29日发行完成,第二期人民币8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已于
2016年7月4日发行完成,第三期人民币13.2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已于
2016年10月21日发行完成。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结合公
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二)发行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发行。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期债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第2年末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年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增信措施(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九)挂牌转让(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期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十)偿债保障措施(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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