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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3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11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hong Holding Co., Ltd.
    成立日期:1995 年 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王继红
    董事会秘书:吴学军
    注册资本:5,993,286,571.00 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 27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3402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32 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24
    联系电话:010-59279999-9979
    传真:010-592799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11774766H
    互联网网址:http://www.zhonghongholdings.com
    电子邮箱:zhonghong000979@163.com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管理、经营及咨询,基础建
设投资,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公寓酒店管理,装饰装
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项目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
出具了《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
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549 号),对公司申
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的转让条件无异议。该无异议函的
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三)债券发行及备案相关情况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了中弘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8.00%。根据《关于为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供转让服务的
通知》(深证上【2016】325 号),深交所同意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
起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其提供转让服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发行了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8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8.00%。根据《关于为中弘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
(深证上【2016】593 号),深交所同意自 2016 年 9 月 7 日起在深
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其提供转让服务。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因此本期债券的名称为中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
券发行后,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四)债券产品设计
    债券名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16 弘债 03
    债券代码:114012
    发行期首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
    发行期间:2016 年 10 月 21 日
    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0 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8% 。
    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2 年末上调其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固定收益品种
业务专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
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
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
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0
月 21 日。
    偿债保障措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
一切事宜:(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
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20000013925200008238900
    户名: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中
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
公报 SD【2016】294 号):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大公国际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 D【2015】
1313 号)保持一致。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由主
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代销方式承销。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
善公司资金状况。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若在债券存续期间公
司变更资金用途,公司将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知悉该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最后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针对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资金用途进行审议并
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议。
    (八)登记注册情况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进行发行登记以及托管记载等工作。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间:2016 年 10 月 21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3.2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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