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及承接债务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王府井国际”)持有的贝尔蒙特香港有限公司(Belmont Hong Kong
Ltd.)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王府井东安”)系于 2007 年 7 月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系于 2007 年 6 月更名为王府井国际,详见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
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公司控股股东更名的提示性公告》,之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再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王府井国际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王府井东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自
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本
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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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