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01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8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独立董事潘越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
董事林志扬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
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评估价值 19,715.49 万元将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禾地产”)45%股权转让给漳州市九龙江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江集团”),并与九龙江集团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同意以评估价值 5,257.46 万元将信禾地产 12%股权转
让给漳州市通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发地产”),并与
通发地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直接持有信禾地产 13%
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
合计持有 43%股权,不再将信禾地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龙江集团、通发地产、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及
公司同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股权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
因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需要,董事会同意,信
禾地产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 8,6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额度(含因股权变更形成的 7,322.56 万元财务资助及新增
1,277.44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期限自信禾地产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孙公司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二)《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
同>的议案》
(三)《关于转让子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股权的
议案》
(四)《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