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所涉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5,000,000 股(含 65,000,000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1.65 亿元(含 11.6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北斗研发基地
建设。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二、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融
资环境、内部生产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多方进行反复沟通,决定
调整发行方案。因此,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
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确保相关业务顺利推进。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