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 下达2016年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资[2016]42号)拨 付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5,978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获得的该 笔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经营和现 金流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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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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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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