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成中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
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签署《江门甘蔗
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
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继续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停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起不超过 3 个
月,即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