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建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8,1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37%)的股东杨建伟先生
计划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80万
股。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杨建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建伟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杨建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于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22日分两笔通过股份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的合计8,180万股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8,18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7.37%(在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1)如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2)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则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而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2015年1月22日起,未来6个月,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
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朗源股份股票。
2、自2015年1月22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朗源股份股票。
上述承诺杨建伟先生已严格履行,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上述承诺已
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杨建伟先生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建伟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