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正式会议于2008年1月7日下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谢彬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林继红董事因有其他公务请假,并委托谢彬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齐兆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齐兆基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能够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给予高度评价。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矛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陈昆南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矛先生、陈昆南先生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
陈矛,男,44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职称:工程师。
历任广州白云山中药厂技术员、质监科副科长、科长、总调度室副主任、副厂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拓展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企管部部长。
现任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厂长,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昆南,男,42岁,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职称: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州天心制药厂水针车间主任助理、研究所副所长;广州天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制造部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市场拓展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陈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昆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根据陈矛先生、陈昆南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聘任陈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昆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陆景煃 毛蕴诗 王矢明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