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奕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余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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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872,415,373.60 4,549,641,032.88 2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24,103,417.23 1,675,543,854.10 56.6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2,256,861.66 42.73% 870,374,455.72 3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67,008.25 15,558.65% 966,804,775.65 105,335.4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957,833.16 16,207.04% 971,595,600.55 227,699.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94,881,843.95 -307.5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41 14,920.00% 2.1590 107,8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41 14,920.00% 2.1590 107,8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1.27% 36.84% 36.78%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47,804,877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2.15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9,799.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72,521.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70,488.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96,941.64
合计 -4,790,82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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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1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08% 161,572,045 质押 107,620,300
有限公司
林正刚 境内自然人 15.26% 68,317,498 54,653,918 质押 59,653,918
深圳市前海新富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7% 36,585,365 36,585,365 质押 36,585,365
阳实业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资管-
浦发银行-广发
原驰宜华健康 1 其他 2.37% 10,616,657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林建新 境内自然人 1.70% 7,598,862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1.67% 7,497,817
商盛世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1.09% 4,894,123
商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源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8% 3,047,200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67% 3,000,000
红-个人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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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L-FH002 深
上海道基金滨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6% 2,524,106
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61,572,045 人民币普通股 161,572,045
林正刚 13,663,580 人民币普通股 13,663,580
广发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广发
原驰宜华健康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10,616,657 人民币普通股 10,616,657
计划
林建新 7,598,862 人民币普通股 7,598,8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7,497,817 人民币普通股 7,497,817
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4,894,123 人民币普通股 4,894,123
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源投资有限公司 3,0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7,2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上海道基金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524,106 人民币普通股 2,524,106
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2,462,597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97
式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集团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说明 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宜华集团参与了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945,616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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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39,243万元,增长115.46%,主要系公司收到地产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1,068万元,增长133.55%,主要系应收医疗工程款及合并达孜赛勒康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3,641万元,增长134.15%,主要系预付医疗工程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08,608万元,增长296.63%,主要系应收集团的股权转让款及因合并达孜赛勒康所致。
5、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219,559万元,减少94.65%,主要系转让地产公司股权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8,477万元,增长3.25倍,主要系本期增加深圳办公楼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减少22,701万元,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深圳办公楼转固定资产所致。
8、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4,893万元,增长27.6倍,主要系合并达孜赛勒康所致。
9、商誉期末比期初增加122,286万元,增长2.53倍,主要系合并爱奥乐及达孜赛勒康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减少1,097万元,减少79.05%,主要系转让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5,235万元,增长3.18倍,主要系扩大流动贷款规模所致。
11、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930万元,增长3.39倍,主要系合并爱奥乐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9,083万元,增长105.93%,主要系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335万元,主要系转让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期末比期初增加55,000万元,系按规定从长期借款划分至此项目的贷款增加所致。
15、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0,100万元,减少64.03%,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期内的非流动负债,以及剥离广东宜
华负债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12,060万元,主要系转让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7、主营业务收入期末比期初增加20,894万元,增长31.59%,主要系众安康主营业务增长以及合并爱奥乐及达孜赛勒康所致。
18、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1867万元,减少55.98%,主要系因公司的部分业务涉及“营改增”所致。
19、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16万元,增长123.37%,主要系本期支付重组财务顾问费以及合并爱奥乐、达孜赛勒康
所致。
20、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137万元,增长75.29%,主要系应贷款规模扩大,相应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82万元,增长122.96%,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5,234万元,主要系转让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23、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万元,减少71.61%,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4、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75万元,增长23.33倍,主要系本期对慈善协会捐赠所致。
25、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562万元,增长15.47倍,主要系预计所得税增加所致。
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8,151万元,主要系预付医疗工程类款项及相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8,496万元,系本期收到转让股权款所致。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5,737万元,系本期贷款规模扩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款累
计9.22亿元,公司按照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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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广东宜华 50%股权转让款后,向工商登记部门办
理了广东宜华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广东宜华公司的股东已由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宜华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宜华集团名下,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5809.08万元,截止2016年9
月30日,公司已收到梅州宜华100%的股权转让款。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汕头
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4709.89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荣信公司100%的股权转让款。
2、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0人,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条款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
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因此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16年9月28日,公司披露《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6年9月2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10,616,657股,成交金额合计340,608,962.7元,交
易均价32.0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3708%。
3、2016年5月,为支持汕头市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捐赠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给汕头市慈善总会,用于
支持汕头市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2016年8月, 公司再次捐赠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给汕头市慈善总会,用于支持当地公益慈善
事业。
4、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收购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产”)、周星增、奚
志勇、TBP Nursing Home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TBP”)、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置业”)、
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订了《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
或“本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源股份116,660,000股,
占亲和源58.33%的股权。各方同意本次58.3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40,831万元。目前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5、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公司增资9764.567329万元。其中9764万元进入注册资本,
0.567329万元进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众安康注册资本由6750万元,增资至16514万元。
6、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众安康与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馨养老公司”)、徐凌子、陈伟权签署《深
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康馨养老公司将其投资建设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桐路的
莲塘街道康馨养老中心及社会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莲塘项目)发包给本公司,即由本公司作为该项目工程建设的
总承包方,合同总造价暂定6.78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取得土地证,完成土方、基护总工程的14%,确认莲塘项目工程结算收
入9300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向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深
2016 年 08 月 16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的交易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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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关于保障
宜华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的承
诺;2、关于
避免与宜华
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
竞争的承诺;
3、关于规范
公司实际控 关于独立性、 与宜华地产
宜华集团作
制人刘绍喜 同业竞争、关 股份有限公 2015 年 01 月
为公司控股 正常履行
及控股股东 联交易、方面 司关联交易 30 日
股东期间
宜华集团 的承诺 的承诺;以上
主要内容详
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10 日
披露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
书(修订稿)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36 个
月内不通过
减持股份方 2015 年 1 月
控股股东宜 2015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式协助林正 30 日-2018 年 正常履行
华集团 30 日
刚、林建新取 1 月 29 日
得上市公司
的第一大股
东地位。
1、关于规范
与宜华地产
股份有限公 2015 年 01 月
林正刚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司关联交易 30 日
的承诺;2、
关于众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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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部分
房产瑕疵的
声明与承诺;
3、关于众安
康社会保险
费用、住房公
积金缴纳情
况的承诺;4、
关于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
承诺;5、关
于众安康履
行招投标程
序情况的承
诺;
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
南海成长、道 让。上述股份 2015 年 2 月 2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2 月
基金滨、道基 解锁时需按 日至 2016 年 2 履行完毕
诺 02 日
晨富 照中国证监 月1日
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
执行。
1、关于避免
宜华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的
承诺;2、林
正刚等 12 名
林正刚、林建 自然人承诺
避免同业竞
新、朱华、彭 众安康 2014
争承诺期限
杰、邓宇光、 年、2015 年、
为长期有效。
侯旭英、黄 业绩补偿承 2016 年、2017 2015 年 01 月
业绩承诺为 正在履行
微、夏青、阳 诺 年经审计的 30 日
2015 年 1 月
阳、孙玉香、 扣除非经常
30 日-2018 年
邓文芳和李 性损益后归
4 月 30 日
红 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
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7,800 万元、
10,1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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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9.33 万
元。
承诺自众安
康本次交易
工商登记完
成之日起至
少 60 个月内
仍在众安康
任职,任职期
林正刚、邓宇
间,未经上市
光、彭杰、朱
公司同意,不
华、侯旭英、 2015 年 01 月
在其他与宜 2015 年 01 月
黄微、夏青、 其他承诺 30 日-2020 年 正常履行
华地产、众安 30 日
阳阳、孙玉 01 月 30 日
康有竞争关
香、邓文芳、
系的任何公
李红
司兼职。林正
刚等众安康
核心管理团
队如违反任
职期限承诺,
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关于不谋求
宜华地产控
制地位的承
诺:在宜华地
产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
产并配套募
集资金暨关
联交易项目
2015 年 1 月
林正刚、林建 完成后,本人 2015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30 日至 2018 正常履行
新 及一致行动 30 日
年 1 月 30 日
人不会基于
所持有的宜
华地产的股
份与本次交
易的其他交
易对方谋求
一致行动关
系。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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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增
持上市公司
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在二
级市场增持
上市公司股
份、协议受让
上市公司股
份、认购上市
公司新增股
份等),也不
通过任何方
式谋求对上
市公司的控
制地位,不与
上市公司其
他任何股东
采取一致行
动,不通过协
议、其他安排
与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共
同扩大其所
能够支配的
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
本公司在本
次交易中认
购的宜华地
产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
2015 年 3 月
股份限售承 之日起 36 个 2015 年 03 月
新富阳 19 日至 2018 正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