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2
2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5,062,753,885.35 5,626,258,584.53 -1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76,599,246.58 1,625,538,334.93 3.14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54,055,061.41 24,523,019.73 -320.42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984,679,718.29 3,330,380,182.95 -1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148,701.68 2,275,512.68 1,664.3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8,821,982.75 -1,349,032.41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39 0.14 增加 2.25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34 0.002 1,6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34 0.002 1,600
3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06,430.58 28,444,554.4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910,873.00 1,370,507.38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652,032.71 1,303,753.46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98,397.33 -2,808,966.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18,467.90 3,016,869.81
(税后)
合计 2,052,471.06 31,326,718.9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9,14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性质
(全称) 限售条 况
件股份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390,650,130 32.79 0 0 国有法人
无
司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 12,516,046 1.05 0 未知
未知
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770,630 0.99 0 未知 未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42,053 0.94 0 未知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 未知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9,106,200 0.76 0 未知
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 未知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8,790,000 0.74 0 未知
限公司-锐进 12 期鼎萨证 未知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 8,788,000 0.74 0 未知
未知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8,720,527 0.73 0 无 0 国有法人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 7,249,000 0.61 0 未知
未知
司-和聚鼎宝对冲母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222,398 0.61 0 未知
司-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 未知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及数量
条件流通股 数量
种类
的数量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90,650,130 人民币普通股 390,650,130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 12,516,046 12,516,046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770,630 人民币普通股 11,770,6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策略混合 11,142,053 11,142,053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 9,106,200 9,106,200
人民币普通股
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 12 8,790,000 8,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 8,788,000 8,7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8,720,527 人民币普通股 8,720,527
6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鼎宝对冲 7,249,000 7,2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母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移动互联 7,222,398 7,222,398
人民币普通股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数 年初数 差异 原因
流动资产:
主要是本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减少、期末融资性
货币资金 641,148,853.76 1,594,510,942.50 -59.79% 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和公司部分借款还贷后没续
借
去年底子公司无锡海太加大了货款回收工作,本
应收帐款 724,160,240.26 224,963,236.71 221.90%
期恢复原有账期
预付款项 32,712,116.88 21,335,411.44 53.32% 本期期末子公司无锡海太生产经营性预付款增加
本期子公司苏州微电子出售的闲置厂房土地(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85,849,539.39 -100.00% 配套设备),在2016年一季度完成实物以及产证
资产
的交割
非流动资产
在建工程 202,158,412.05 115,883,898.01 74.45% 主要是子公司海太半导体项目工程增加
流动负债:
本期子公司苏州微电子出售的闲置厂房土地(含
预收款项 3,251,239.83 42,523,647.43 -92.35% 配套设备),在2016年一季度完成实物以及产证
的交割,长期资产预收款相应减少
应交税费 15,862,751.61 41,383,702.78 -61.67% 本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付利息 16,617,904.17 12,141,520.63 36.87% 本期期末公司债应付利息增加
非流动负债:
本期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长期借款 683,380,000.00 1,124,040,000.00 -39.20%
动负债和公司部分借款还贷后没续借
使用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1,364,674.51 -24,189,627.20 -94.36% 汇率影响
利润表 本期数 上期数 差异 原因
资产减值损失 39,246,795.66 27,971,586.77 40.31%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本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在2016年一季度完成
营业外收入 56,448,014.40 5,306,869.06 963.68% 实物以及产证的交割,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同比
增加;母公司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
本期处置一批设备,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
营业外支出 26,377,966.94 870,536.93 2930.08% 加;母公司搬迁支出随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同
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主要是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减亏和太极微电子净利
40,148,701.68 2,275,512.68 1664.38%
的净利润 润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本期数 上期数 差异 原因
本期子公司无锡海太因出售探针设备,减少营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20.43% 收入,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
量净额 -54,055,061.41 24,523,019.73
减少
本期子公司无锡海太处置探针设备和子公司苏州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微电子收到出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的款项,
-55.33%
量净额 -135,865,363.31 -304,133,453.11 导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而
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本期公司部分借款还贷后没续借和收到的其它与
305.12%
量净额 -626,042,259.96 -154,531,520.82 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338
号),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该批复详细内容。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的公告》。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继续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后续实施事项,并
8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是否 是否
承诺 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及期 行期 严格
限 限 履行
解决 无锡产 本公司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 2015 是 是
同业 业发展 的控股股东,现就避免与太极实业拟收购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 年6月
竞争 集团有 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所经营 15 日
限公司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事项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未从事与目标公司主营
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并承诺未来不从事相竞争业务;本公司在依法
被认定控股股东期间,如有控股公司存在与目标公司相关竞争业
务,本公司将通过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要求控股公司出售或
终止相关业务等方式避免与目标公司相竞争,如转让,则目标公司
与重大资
享有优先受让权。
产重组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目标公司之
关的承诺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
目标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太极实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将以市场公允价
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太极实业及目标公司利
益的行为;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太极实业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太极实业或目标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份 无锡产 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十一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太极实业股份, 2015 是 是
限售 业发展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十一科技 2018 年度 年6月
集团有 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各方所持太极实 15 日
限公司 业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告出具日之前上述各方所持
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十一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以及
与重大资 减值测试完毕后,视是否需实行补偿,如需补偿,则在补偿完毕后,
产重组相 上述各方所持股份方可解禁。具体锁定期限将根据后续签订的《盈
关的承诺 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对相关资产的盈利补偿年限要求确定。本次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太极实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次以
十一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太极实业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太极实业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中
9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
内,由于太极实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太极实业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置入 无锡产 本公司(本人)持有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 2015 是 是
资产 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 年6月
与重大资
价值 集团有 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 15 日
产重组相
保证 限公司 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十一科技合法存续
关的承诺
及补 的情况,该等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公司(本人)将根据
偿 协议约定期限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其他 无锡产 本公司(本人)为本次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 2015 是 是
业发展 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年6月
集团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15 日
限公司 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太极实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与重大资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产重组相
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关的承诺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程,需要本公司(本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
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 无锡产 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2015 是 是
与重大资 业发展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年6月
产重组相 集团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15 日
关的承诺 限公司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解决 公司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 2015 是 是
关联 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 年6月
交易 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 15 日
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时,公司监
与重大资
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
产重组相
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关的承诺
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
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
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10 / 25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解决 无锡产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 2011 是 是
同业 业发展 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 年 11
竞争 集团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太极实业股权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 月 3 日
限公司 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
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
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
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
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3、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
与再融资
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太极实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
相关的承
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诺
务;如太极实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太极实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
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太极实业及
太极实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
述承诺,并赔偿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
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太极实业所有;
5、本承诺自本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
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再是太极实业第一大股东
或并列第一大股东(包括直接、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
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持
股比例低于 10%。
解决 无锡产 (1)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太极实业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2011 是 是
关联 业发展 免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 年 11
交易 集团有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月3日
限公司 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按相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
与再融资 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相关的承 害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双方就相互间
诺 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
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