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召开合法有效。 经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6 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无法评估 2016 年三季报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因此,请董事会协调提供有关该三季报 的审计报告作为监事会审议、评估及发表意见的基础依据材料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票。该议案未获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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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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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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