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52 次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
行。公司 5 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三
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
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