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加强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武汉市商业银行新华路支行就贷款事宜于2007年12月31日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在武汉市商业银行历欠的5笔不良贷款共计人民币2970万元,自该协议签订10日内,公司一次性偿还武汉市商业银行新华路支行2376万元,以清偿以上5笔贷款,待武汉市商业银行新华路支行收到全部清偿款后,即解除公司抵押担保。 上述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重组完成后,公司可获得594万元(税前)重组收益。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元月五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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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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