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
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
预计的议案》
经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经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2016 年以来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预计 2016 年公司向浙江浙能富兴
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劳务
(即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预计上限。根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批准 2016 年公司向浙江
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不超过 70,500 万元,
比原预计增加 12,500 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公
告》(临 2016-026)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明东、董军、彭法、蒋海良和姚成回避表
决,其余董事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