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董事
会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16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 2016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2016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