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参加会议的董事
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华帝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董事会同意授予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80 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