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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
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1、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相关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