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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田余             独立董事           参加另外一个会议                李伟东
     公司负责人石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03,644,159.26                   882,545,946.27                         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4,023,439.97                   843,909,290.00                         2.3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3,214,985.02                   34.20%          384,307,571.73                 2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44,070.21                 57.46%           33,508,602.89                 79.6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14,400.42                 50.70%           32,019,762.76                 85.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291,228.03               -387.1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57.58%                    0.2508               79.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57.58%                    0.2508               79.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                 0.53%                     3.91%                 1.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65.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49,359.1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82.9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2,736.49
合计                                                                          1,488,840.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1)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
如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
先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
事邓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
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主要股东(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8.80%,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
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田木” ,原公司
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更名为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9.27%,为公
司第三大股东(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虽然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
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3)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
据商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新余田木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
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
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自2015年4月起,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较以前更为分散。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
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王全祥(含王全祥实
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成晓华、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更
名为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27%、8.80%、4.94%。
    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向上述前五大股东征求意见,上述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中科汇通于2015年8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不是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如下:①截至2015年8月19
日止,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②朗科科技现任董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中,没有一人是中科汇通推荐或选举的;③中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科汇通未参与朗科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④中科汇通未与朗科科技主要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⑤中科汇通不具备《公司法》(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中科汇通认为其目前不是朗科
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认定朗科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
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
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王全祥(含王全祥实际控制的新余
田木)、成晓华、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27%、8.80%、4.94%。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使得公司
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
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
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
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
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
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可能
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所拥有的核心
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对措施:除在现有产品型号、规格方面推出一些新产品外,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
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无线存储、Type-C接口的闪存存储应用新方向,将存储与WiFi关联进行产品开发;移动固态硬盘
(Portable SSD)拥有大容量、高速度、防震抗摔等特点;无线存储具有实时分享、简洁方便的特点,使存储更灵活、存储
信息分享更便捷。公司开发完成了移动固态硬盘系列和多功能无线存储分享器,已逐步推广上市。鉴于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
拓展各种类型的加密移动存储产品和远程数据销毁功能研发,让用户存储信息更安全。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
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力度。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
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
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新
技术替代风险。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
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
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
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
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
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
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
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
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3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
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
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
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
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
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
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但公司目前尚未
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充分挖掘既
有专利覆盖的产品范围,促进公司维权的产品多样化,减少对某一类维权产品的依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
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
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
段,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
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9%、-8.79%、91.52%和25.50%,2013年、2014
年、2015年、2016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5.64%、3375.55%、91.51%和85.84%,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
场推广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
运营和管理能力,吸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闲置募集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
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
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术
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加密存储、移动固态硬盘以及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60.02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约579.0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万元。
       14、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朗科大厦在满足自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等条件时,空
置部分可向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调剂资格,经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可调剂使用。公司先后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
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参数领航公司、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华软科技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
朗科大厦建筑面积的50%(即自用面积不足50%),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
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
       15、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
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
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6、香港朗科经营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
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
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港
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
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为加强对
香港朗科业务的动态管理,公司已于2016年7月制定了《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法》,采取每
月月末财务中心与存放存货的香港货代进行存货期末余额对账、不定期去香港货代仓库进行实地盘点、内审部每月对香港朗
科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等策略,以进一步控制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9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国顺             境内自然人               21.63%       28,900,000        21,675,000 质押                13,052,000
中科汇通(深圳)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00%       28,062,658                    质押               28,062,658
股权投资基金有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质押                   8,500,000
成晓华            境内自然人                 8.80%       11,750,400
                                                                                    冻结                      35,000
新余田木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5%        9,286,500                 质押                   9,286,500
理有限公司
潇湘资本集团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4%        6,600,000                 质押                   6,600,000
份有限公司
王全祥            境内自然人                 2.32%        3,100,000
常鑫民            境内自然人                 1.65%        2,209,645
周创世            境内自然人                 0.82%        1,089,000                 质押                     265,000
杜景葱            境内自然人                 0.81%        1,07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
                  其他                       0.63%          842,071
方大数据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
                                                                         28,062,658 人民币普通股          28,062,658
限公司
成晓华                                                                   11,7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50,400
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86,500 人民币普通股           9,286,500
邓国顺                                                                    7,2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25,000
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
王全祥                                                                    3,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0,000
常鑫民                                                                    2,209,645 人民币普通股           2,209,645
周创世                                                                    1,08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9,000
杜景葱                                                                    1,07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842,071 人民币普通股             842,071
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上述股东中,股东“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司。2、
                                   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及其控制的新余田木、潇湘资本之间未签署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
说明
                                   上述前 10 名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杜景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8,00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78,000 股,为公司第 9 大股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第 9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邓国顺                  21,675,000                  0               0       21,675,000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
新余田木投资管                                                                             上市承诺、首发
                         7,245,750         7,245,750                0                  0                    -
理有限公司                                                                                 前机构限售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高丽晶                     63,281               15,820              0          47,461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王荣                       25,312                6,328              0          18,984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
合计                    29,009,343         7,267,898                0       21,741,445           --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27,200.17万元,下降52.51%,主要原因: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4,710.00万元;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558.31万元,上升95.75%,主要原因:销售业务增加而应收账款增加;
3、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90.80万元,上升179.06%,主要原因:预付深圳市德名利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77万元导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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